356jj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我为反派逆天改命 > 第八十五章 勇敢的哥哥
某一年阳春三月,正是桃花怒放的时节,玉阳山万阳门中,成片的桃树竞相开花,如同落下了百里胭脂云。
    缤纷的桃花在晨光中开的格外喧闹,层层叠叠。
    一名少妇打扮的女子把自己四岁多的儿子从随从手里抱起来,哄着让他看头顶的桃花。可四岁的男孩正是活泼的爱闹的时候,不断踢打着要下去在桃林里跑着玩。
    女子说道,“儿,娘去那边亭子喝杯茶,你就在这里玩,不要乱跑。”
    男孩似懂非懂的点点头,蹦蹦跳跳的跑远了。
    这里是万阳门,那女子便是万阳门门主的三老婆,男孩就是万阳门的小公子宋一绝。按理说,在自家的院子里,又是仙门,孩子即便自己跑着玩也不会有什么事。
    但这一切都仅仅是按理说。
    一盏茶的功夫后,女子不见儿子回来,派人去找,却找到了随从的尸体。女子脸色煞白,哭着回去找自己的夫君,小公子生的伶俐可爱,深得宋戴天的喜爱,一听说幼子失踪,当即封了山,命全宗门上上下下数千口人将整个玉阳山都翻了个里朝天。
    可惜,他们找的这会儿功夫,已经足够有心人将小公子带离了玉阳山,去了未知之地。
    数日过去,女子已然被折磨的没了人样,她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岁,老的宋戴天都懒得再看她一眼。她像个疯子一样整日在万阳门的大门口哭天抢地,声嘶力竭的哭喊,哭到嗓子嘶哑,最后只能发出如同猛兽一般悲凉的呼啸。
    一日又一日的过去,一丝好消息也没有传回来。
    女子已然神情呆滞,每日只是站在门口徘徊,向每一个路过的人询问自己儿子的下落。
    万阳门的小公子,打小就是含着金汤勺出生,从出生的那一天起,吃的是普通孩子吃不到的山珍海味,穿的是寻常人家见不到的锦缎丝绸,每天身边至少都围着一群人,也不知为何,他失踪的那一天,身边仅仅只有一个随从跟着。
    小公子生的漂亮,一双大眼又黑又水灵,宋戴天时常将他放在膝头宠溺的喂他吃蜜饯,这是他的两个哥哥都不曾有过的待遇。
    大哥是因为小的时候,宋戴天每天都很忙,二哥是因为母亲卑贱,不受待见。
    人贩子从重要人物的手里接走了小公子,他的心里喜忧参半,喜的是白得这么一个大胖小子,年龄不大,应该能卖上一个好价钱。忧的是,这户人家看着就非富即贵,不好得罪,必须带孩子走的远远在脱手卖掉,抹去一切痕迹,否则若是被抓到,定是要被剥皮拆骨。
    虽然知道困难,但人贩子没想到会这么困难,他带着孩子走不快,还没等出了君默之境,便已得知是万阳门丢了孩子。
    他怎么也想不到,自己拐走的孩子竟然是仙门之后,仙山在君默之境布下了天罗地网,说什么也要找到他。
    人贩子险些被吓破了胆,但他牢牢记得那个给他孩子的人恶狠狠的嘴脸。
    若是孩子回来了,就杀了他全家。
    当天夜里,人贩子杀了个船夫,抢走了船,连夜带着孩子走水路入了晴水之境,躲开了围捕,最后几乎是以市场的最低价,卖给了一个偏远地区的单身汉。
    单身汉的住在山沟沟里,土坯房屋,房顶破了几个洞,透过洞可以看到外面的天空,单身汉扔给孩子一块黑硬的馒头给他吃,问他叫什么名字。
    孩子抽噎着瞪着惊恐的眼睛瞧着他,“我叫宋一绝。”
    单身汉抬手扇了他一个耳光,打的他摔倒在地,一边耳朵里嗡鸣作响,满嘴的血腥味,他指着孩子说,“从此以后,你叫马成。”
    变化并不仅仅是宋一绝成了马成,他的三餐,他的生活,他的一切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他才四岁多,却要干成人的活,每天他要起床去烧水,然后给单身汉倒尿盆,去山上捡柴,给单身汉做一日三餐,还要砍柴、挑粪、锄草。
    学习这些并不容易,他如果不做或做不好就会挨打,一个个耳光挨下来,眼前挂满金星,满口流血,但好在,至少是在孩子五岁到来的那天,他把这些技能全部掌握了。
    冬天到来,食物越发难以获取,单身汉买来他是为了传宗接代,但他后来想了想,似乎按这样的生活来看,他连活下去都很难,活着,似乎比传宗接代更重要。
    于是,附近的几个集市上,出现了孩子乞讨的身影。
    五岁的孩子,穿着单薄的破衣烂衫,光着脏兮兮的小脚踩在冰冷的雪地里,捧着一只摔破了一半的碗向过往的行人乞讨。


  他不是没想过逃跑,可次次都被追回来,向人求助也没人理他,然后痛打一顿。五岁的孩子懂什么,他没有很多信念和韧劲,半年来这样的生活几乎已经让他忘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是什么样,慢慢的,他好像原本就是单身汉的儿子,原本就要承受耳光和农活,这就是他的命。
    可就连乞丐都欺负他,因为他并不属于这个地界,老乞丐咒骂他,大乞丐打他,小乞丐追的他满街跑,往他的身上扔石头、吐口水。
    他原本水灵灵的眼睛失去了光彩,眼神呆滞,眼窝深陷,他不会笑,不敢哭,唯一会的就是跪在地上乞讨,嘴里说上两句单身汉教他的话。
    “大爷大婶,我好几天没有吃饭了,求求你了,给我点钱,让我买点吃的吧。”
    他说的有气无力,这话倒不是谎话,他的确很久没吃过饭了,饿了就往嘴里填几口雪,即便是乞讨来的钱,也是要给单身汉拿去买酒和猪头肉的。他就那么垂头丧气的跪着,面黄肌瘦、骨瘦如柴、蓬头垢面、破衣烂衫。
    相信,即便是他娘站在他面前,她也认不出这是自己那白白胖胖的儿子。
    偏偏,宋明紫认出来了。
    半年过去,万阳门的弟子相继回来了,没人带回来好消息,宋戴天已经绝望,小公子的娘亲更是在一个月前病死,所有人都说,小公子已然遭了毒手。
    那年年仅九岁的宋明紫偏不信这个邪,他很喜欢自己这个胖乎乎的弟弟,不仅仅因为他的娘亲比自己的娘亲要和蔼,更是因为,弟弟是整个万阳门唯一看得起的他的人。
    不单是看得起,简直就是崇拜,无论是宋明紫从树上掏了鸟窝下来,还是从河里摸了鱼,即便随随便便做件事,弟弟都能高兴上大半天,他会抱住宋明紫,说他是这世上最厉害的人。
    宋明紫用了半年的时间,召集了自己能找到的所有人,一点点抽丝剥茧,摸索蛛丝马迹,他亲自翻了五座大山,跑遍了九座城池,从君默之境到清宛之境再到晴水之境。
    当他爹宣布宋一绝的死讯的时候,他当场撕毁了召回令,一头扎进了夜色之中。
    宋明紫就这么猝不及防的出现在了宋一绝的视线里,很难说宋一绝当时是个什么心情,他实在是太小了,小到辨认了很久,才意识到那不是梦,眼前的这个人是认识的。
    这个人先是笑了,接着哭了出来,伸出手对他说,“一绝,过来。”
    宋一绝迷糊了一阵,这段日子里,马成才是他的名字。
    宋明紫的眼泪涌了出来,走过去蹲在他的面前看着他,“我是二哥,给你掏鸟蛋,给你钓鱼吃的二哥啊。”
    宋一绝睁着一双无知的眼睛,忽然间全想起来了,扑进二哥的怀里,张着嘴,嚎啕大哭。
    宋明紫摸着弟弟冰冷枯瘦的身体,摸着他手指上的冻疮,拿出一把尖刀,他说道,“你带我去找他。”
    哥哥抱着弟弟走了很远的路,冻的指头发麻,走近了那处藏污纳垢、冰冷无情的山沟沟里,走到了土坯房前。
    弟弟对哥哥说,“他很厉害的,打人很疼的,二哥,我怕。”
    这话彻底激怒了哥哥,他提着尖刀,走进门就看到了正瘫在椅子上喝酒的单身汉,他一脚踹翻了弟弟半年来洗过的无数次的便盆,一刀就扎进了单身汉的胸口。
    回去的路上,宋明紫给宋一绝换了新鞋新衣服,将他打扮的焕然一新,可单薄的身体,却怎么也驾驭不了他半年前的衣服尺码。
    到两境交界之地的时候,他们走在一片空旷无人的土路上,寒风呼啸,只要坚持过去这一段,回到君默之境,就可以通知到万阳门的人了。
    这时,不知从哪里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啸,接着,从四面八方窜出来十几条恶犬,将他们团团围住。
    这些都是关鹿秋在房里给宋一绝掏钱的时候,他讲的一个故事,关鹿秋不知道他是不是认出了他们,也不知为何他要突然讲这个故事,还是在宋明紫扮成的农妇不在的情况下讲。
    “后来呢?”她问。
    “后来,所有的恶犬都朝我扑过来,它们似乎只想咬死我,是宋明紫死死的抱紧了我,将我护在身后,而……他的脸,就是在那时,被咬烂了。他痛红了眼,整张脸全都是血,他那时才九岁,却用匕首杀了十几条恶犬。”
    宋一绝说的时候声音颤抖,连眼圈都是红的,仿佛回想起来那个冰冷的大雪天,被恶犬围攻的绝望感。
    “那这么说,宋明紫是对你有恩的啊,你为什么要那么说他?”
    宋一

绝按住了关鹿秋掏钱的手,说道,“鹿秋姐姐,钱,足够了,我也知道,你身边的那个人就是我二哥。”
    关鹿秋惊到了,她一眼不眨的盯着宋一绝,提防他有任何动作。
    可宋一绝只是放下手,再次看向她的时候,眼眸里已经浮起一层氤氲,“那些恶犬是我大哥宋晏如的狗,拐走我的,也是我大哥,宋晏如。二哥知道一切却从不告诉我,他只想默默背负一切,让我快乐。鹿秋姐姐,我把仙令买下来是为了不想有人追杀他,至于出手卖,也是因为想吸引你们过来,如果我直接出现,他是不会见我的。我早就认出他了,这世上没人比我更了解他。”
    关鹿秋问道,“为什么?”
    宋一绝道,“你们暴露了痕迹,天门神宫的人盯上你们了,我会帮你们隐蔽离开此地,但是……还请不要让我二哥知道是我做的,钱就不用了,仙令,如果你需要就拿去吧,我能力有限,也只能帮到这了。”
    “你就不怕我杀了他?”
    “你是魔族的少主,他既然决定为魔族效力,你杀他,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,我干预不了。我能做的,仅仅是放你们走。”
    关鹿秋静静的看了他一阵,发现他比很多活得久的人想的要透彻。
    宋明紫装扮成的农妇回来了,已经到了院外。
    宋一绝忽然说道,“鹿秋姐姐,你是否真如传闻所说那么有钱?”
    关鹿秋点了点头,“怎么,后悔了?后悔我可以给你。”
    宋一绝摆了摆手,正色道,“不必了,一亿黄金保我二哥一条命,值了。”
    数日后百花山庄宴席之上,恰逢歌舞齐奏。
    关鹿秋不动声色将一件被红布包裹的物件塞进了宋明紫的手里,在歌舞喧嚣声中压低了嗓子。
    “你带着这个东西走吧,算帮我一个忙,也算咱们俩再次通力合作,该怎么做,你清楚。”
    东西一上手,宋明紫就感受到上面汹涌的能量,非魔族圣器无疑,连忙将之放入自己的灵囊之中。震惊半响,不敢相信关鹿秋就这么随随便便把魔族的圣器给了他。这可是她好不容易炼出来的神器,是她如今所有灾难的来源,也是自己唯一的救赎。
    有了这个,魔君云幕就会重新信任他。
    罗刹门会被破开,接下来,那将是一个属于魔族的时代。
    但是这一切来的太突然,宋明紫有些懵,“你给我这个……什么意思?”
    关鹿秋瞥了他一眼,脸上因喝酒而浮上两朵红云,看起来憨娇可人,她捏起酒杯又喝了一口。
    “这里不安全了。”
    “为什么,你不是说这里很安全?”
    “我只是没想到,颜玉玖在这。”她微微抬了抬头,看向坐在对面一动不动,面无表情的颜玉玖。
    “他在这怎么了?”
    “颜玉玖在这,那关洛瑶会在哪呢?”关鹿秋苦笑一声,神情凄苦,“不该躲的躲不掉,不该避的避不了,宋明紫,这就算我们重归于好了,我们都是反派,该做点我们该做的事儿了,你踏踏实实的带着神器去找云幕,不要让它落在天门神宫的手里。放心,我不会再反水了。”
    “为什么……”宋明紫还是不明白,他从未想过会这样,他一直以为关鹿秋不会原谅他曾经杀过他。
    “我不想原谅你。”关鹿秋露出一抹凄凉的笑意,“但是,不得不说,你是个勇敢的哥哥。”
    “你……那你怎么办?”
    “他们的目标不是我,倒是你更危险,你先走,我断后。一定要保证东西的安全。”关鹿秋忽然想起她第一次见到宋明紫的时候,他那一双坚定的目光,让人过目难忘,那时的他,比现在看起来自信的多。
    “明紫哥哥,希望我能见到你英俊帅气的一面。”